当前位置: 服装加工 >> 服装加工介绍 >> 服装加工厂的加工的服装对方不要了
事情是这样的,甲服装厂为某乙工厂加工定制一批工作服,2万元的面料是乙公司提供的,其它的材料由甲服装厂提供,乙付了3万元订金。甲将工作服加工完后,乙却不要这批工作服了,这时甲能怎么办?
这个甲能怎么办,大家的第一印象,就是你不付钱,那么我留置这个工作服,至于要怎么表达,很多人就不在意了,反正就是不给吧,还要组织语言说出来,是的,在很多考试中,语言组织很重要,不然你就是知道,写不出来人家也不给你分。这里先看看人家怎么说的。
甲服装厂可以请求乙工厂支付剩余款项。甲服装厂与乙工厂之间构成承揽合同,甲服装厂制作完工作服后,乙工厂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劳务费用等,构成违约,甲服装厂可以要求乙工厂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法院可以作出同时履行的判决,乙工厂向甲工厂支付剩余款项,甲公司向乙工厂支付工厂服。
甲服装厂也可以行使留置权。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其它费用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了除外。甲服装厂可以据此对工作服行使留置权。甲服装厂应通知在不少于60日的期限内支付报酬以及其他应付价款,逾期仍不履行的,甲服装厂可以与乙工厂协议将留置的工作服折价,也可以请求法院依法拍卖、变卖这批工作服,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