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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e公司官微
作者:孙亚华李师胜
9月27日下午,商务部网站公布消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对半导体设备及其下游产品发起两起调查。涉及我国的TCL集团、海信集团、联想集团和深圳万普拉斯科技有限公司(OnePlus)。这是今年第14次涉及中国企业的“调查”!
TCL和海信回应e公司
9月27日下午16点54分,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公布消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对半导体设备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SemiconductorDevices,ProductsContainingtheSame,andComponentsThereof)发起两起调查。
该调查由美国Globalfoundries公司于8月26日依据《美国年关税法》第节规定向ITC提出,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上述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中国TCL集团、海信集团、联想集团和深圳万普拉斯科技有限公司(OnePlus)等企业涉案。
在之前的8月29日,商务部网站也公布了Globalfoundries公司的申请诉求以及涉及到的我国公司,照此算来,从美国公司提起诉求到ITC同意发起调查,恰好一月。
9月27日下午,涉案的TCL集团()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独家回应:涉案的是公司终端产品,该系列产品业务已从上市公司剥离,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影响,集团正在跟相关业务公司沟通,具体情况将作进一步正式回复。
27日下午,记者拨通了海信电器()证券部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我这边稍后落实一下,具体可咨询集团法务部门。下午5点40分左右,通过海信集团总机转接到法务部的电话无人接听。
27日晚间,海信电器一名高管回复称:正在评估,初步看影响不大,确定后肯定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Globalfoundrie请求ITC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根据商务部公布的信息,有限排除令是指禁止申请书中被列名的外国侵权企业的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禁止令是指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行为,包括停止侵权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销售、库存、宣传、广告等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如果ITC经调查认定Globalfoundrie申请成功,海信集团、TCl集团、联想集团等被认定为有侵权行为的产品将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
海信电器年曾表示:三年实现北美市场前三
海信和TCL均是国产电视机行业龙头。近年来,国内的电视机市场饱和,市场进入存量市场。海外市场成为重要的收入来源。年上半年,国内彩电行业需求持续萎缩,根据中怡康数据显示,上半年国内彩电零售量.3万台,同比下跌4.3%;零售额.50亿元,同比下降13.1%;平均单价元,同比下降9.3%。
海外市场在海信电器的收入中占比也较高。年,海信电器在国内收入为.11亿元,国外收入为.98亿元。不过,国外收入毛利率较低,只有7.91%,这还是在同比增加了5.1个百分点的情况下;国内的毛利率为22.54%。
海信电器在年年报中称,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展国际市场,推进国际化布局。公司在北美、欧洲、南非、澳洲、日本等重点市场,均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去年为了做品牌营销,海信电器更是拿出近1亿美元赞助俄罗斯世界杯。
在海外市场中,美国市场是海信的重要一环。年8月,海信集团在纽约发布ULED65寸曲面屏4K智能电视产品,在发布会后,公司一名负责人曾表示,三年内海信将实现北美市场前三。当时,海信在美国的市场份额约为5%,排在三星、Vizor、LG、索尼之后,位居第五。
今年2月15日,海信集团披露了年的海外营收状况,美国市场收入增长较快。年海外收入为.38亿元,同比增长29.9%。其中,在美洲、欧洲和南非等重点海外市场,海信年自主品牌销量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按照海信国际营销口径,年,海信在美国的自主品牌销售量同比增长57.5%。
即便动作频频,海信电器近年的业绩并不理想,在年归母净利达到顶点后,和年均呈下滑态势。年上半年,海信电器实现营业收入.04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微增7.79%;扣非净利润亏损0.86亿元,同比减少.46%;归母净利润为0.62亿元,同比减少81.48%。这也是海信电器上市以来首次在半年报扣非净利润中出现亏损。
今年第14次针对中国企业的调查
证券时报·e公司梳理发现,这也是今年以来美国对我国企业发起的第14次调查,之前的13次分别针对的是口袋打火机,皮卡车折叠盖板,牛磺酸产品,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光伏电池片,儿童背袋,塑胶地板,女性时尚服装,食品加工设备,LED产品、系统及组件,触控移动设备,餐饮加工设备,控鱼钳及其包装产品。
调查是啥意思?都会走哪些流程?如果企业应对失败会怎样?
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年关税法》(TariffActof)第节(简称“条款”),对不公平的进口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实践中,调查主要针对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
如果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有效的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权利人(无论其是美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可以向ITC提起调查申请,并要求ITC采取相关救济措施。
调查的基本框架最初由美国《年关税法》(TariffActof)第节确立,后来在《年司莫特-郝利关税法》(Smoot-HawleyTariffActof)第节中被进一步明确。之后经过三次修改,调查的申请门槛被大大降低,美国国内企业能够更容易地证明进口产品侵犯其知识产权。越来越多的美国企业开始利用条款对进口产品提起侵权调查。
案件可以由原告提起或由ITC自行发起,但多数都是由原告提起的。原告提交调查申请应以书面方式提交至ITC秘书处(OfficeoftheSecretary)。ITC收到申请书后将进行审查,并在3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ITC会立即向申请书中列名的美国被告以及外国被告所在国驻美国大使馆送达申请书副本及调查通知。
被告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日内针对调查通知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决定是否应诉。
后续还要经过听证会、初裁、终裁、总统审议等环节。
如果ITC经调查认定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的知识产权,ITC有权采取救济措施:
(一)有限排除令:即禁止申请书中被列名的外国侵权企业的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二)普遍排除令:即不分来源地禁止所有同类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三)禁止令: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行为,包括停止侵权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销售、库存、宣传、广告等行为。任何违反停止令的企业将会被处以每天十万美元的罚款,或等同所涉商品当日销售额两倍的罚款,两者中取高者。
(四)没收令:如果ITC曾就某一产品发布过排除令,而有关企业试图再次将其出口到美国市场,则ITC可发布没收令。根据该没收令,美国海关可以没收所有试图出口到美国的侵权产品。